”她面目狰狞的冲上前,本就肥胖的身躯,加上面部的肥肉,扭曲在一起,丑陋至极,她一把揪着彩蝶的耳朵,对着她的耳朵喊:“平日让你接客,你是宁死不从,刀架在身上也不肯,只卖艺不卖身,现在倒好,床上躺着个男人,还让他吃了白食,你竟跟房里养起了小白脸来!”
彩蝶不住的啼哭,无言以对。
“够了!”慕容至尊从衣服里拿出一张银票仍在地上,道:“得在群芳阁住些日子,还望妈妈通融,在下与彩蝶姑娘纯属患难之交,妈妈又何必动怒呢?”
王婆子捡起银票一看,足足一百两,脸上乐开了花,立马变了副声调道:“好好,有银票就好,爷,您安心住着,其他的好说好说。”
慕容至尊板着脸,警告王婆道:“妈妈是个聪明人,什么话该说,什么话不该说,我想妈妈是知道的。”
王婆子拿着银票的手一阵晃悠,忙说道:“放心放心,王婆我从来没见过大爷您的。那老身不耽误您休息了啊。”她拿着银票,高兴坏了,心里嘀咕着:原来捡了个财主。肥硕的屁股一扭一扭的走了。
慕容至尊撑着身子,下了地,扶着彩蝶,歉疚的对她说:“让姑娘受委屈了,在下实在过意不去。”
彩蝶摇摇头,低声惆怅的道:“没事,习惯了……”
之后的三个月里,慕容至尊的毒是解了,可是武功却废了,琵琶骨的伤像烂泥一样的随意疯长,一到刮风下雨的天气,慕容至尊的伤口便隐隐的作痛,他哀从中来的念道:“床前雨滴梧桐碎,独对寒灯思旧时,本是金尊光照身,于今憔悴委尘泥。”
彩蝶看着意志消沉的慕容至尊,想到了自己的境遇,不禁怅然若失,她抚琴弹唱道:“本是明珠掌上身,于今流落风尘处,卅年离家几万里,思乡情在无时已……”
慕容至尊见彩蝶边唱边落泪,想她也是身不由己,问道:“彩蝶姑娘,你?”
“彩蝶年少时,家中也曾朱门绿瓦,锦衣玉食,养父是个生意人,请城里最好的师父教我跳舞,也曾诗书万卷,也曾抚琴弄画,也曾承欢膝下,也曾父慈子爱,可谁知这一切不过是过眼云烟,梦幻泡影,十七岁那年,我的养父要把我送给京中的大官,只为了他的独生子能搏个前程似锦。彩蝶不堪嫁予一个有着十余房宠妾的烂情之人,在途中逃跑了,可谁知刚逃了狼窝,竟又入了虎穴,被贼人卖入了青楼,当了雅妓,每日以舞卖艺,博得客人一笑,实则是哗众取宠,好生羞愧啊。”彩蝶说着,潸然泪下,止不住的抽泣。
慕容至尊轻轻的拉着她冰凉的小手,情真意切的说道:“不,彩蝶姑娘,在阿正眼中,你洁身自好,宠辱不惊,乃真女子也……”慕容至尊的双手已经不能抚琴,唯有吹箫为彩蝶伴舞,两个人同病相怜,在深度的哀苦之下栖己慰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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