陈县令上任以来,周萱等人的收入大幅减少,但带来了某种心理的满足,可谓是失之东隅,收之桑榆。
当然,对于张翰、赵裕民、王胡子等人,那种知遇之恩,那种誓死追随的心境,却又不可与周萱等人同日而语。
缙云县衙所有公务员在县令大人的带领下,满腔热情地投入到“以工代赈”、“修筑新城”的活动之中,以热火朝天来形容,亦是毫不为过。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,堂堂朝廷监察御史所操持的丧事,就显得有点过于冷清了。
柳絮儿被单绫掳走之后,宋璟犹如丢了三魂七魄,成天茶不思饭不想,坐立不安,惶惶不可终日。作为读书人,作为大周的言官,一边为叔父守灵,一边惦记着叔父的小妾,让人情何以堪?宋璟为此自责不已,暗骂自己不是人,禽兽不如。宋璟想:柳絮儿有甚么值得依恋的,不过是残花败柳,并且还有残杀叔父之仇。
宋璟想是如此的想,内心深处却时时浮现出那晚的欲仙欲死、神魂颠倒。当守灵成为一种负担和一种煎熬,宋璟恨不得马上就把叔父掩埋了事。
大唐时期,江南一带操持丧事有“五七”的规矩,从活人落气,到入土为安,整个过程要持续五七三十五天。遇上天气炎热的月份,尸体不耐久放,也得请**高僧画符赐水,尽量延缓尸变,以期多停柩几日。实在捱不住了,没到三十五天下了葬,但程序一点也省不得,只是换在坟堆前继续操办。每天一小祭,逢七一大祭。至于服孝三年之内,不得婚娶,不得迁徙,甚至连当官都不允许,那是对嫡系亲属而言。宋誉无子,宋璟代之,虽不必遵守三年之期,但三十五天,是无论如何不能省的。
“五七”的风俗,即使到了现代,在江南农村的很多地方,还在延续,只是没有那样苛刻。
内心矛盾的宋璟煎熬了一月有余,就要赴洛阳上班了。这日一早,宋璟打点了行装,来到缙云县衙,打算和柳絮儿辞行。
柳絮儿到底杀没杀宋誉,宋璟没打算管了,即使明知是柳絮儿杀的,宋璟也狠不下心来,将其绳之于法。
临到县衙门前,宋璟又踟蹰起来,竟不知如何面对昔日的婶婶。柳絮儿走到这一步,与宋璟也有很大的干系。如果两人没有那一夜的荒唐,如果两人没有鸿雁传情,柳絮儿也就没有什么念想,或许就与宋誉对付着过一辈子,万不致走到杀人的地步。
宋璟还有一层担心,害怕见着了柳絮儿之后,柳絮儿将二人的奸情捅了出来,到时势必连自己也牵扯进去,丢掉乌纱帽还是轻的,说不定连自己的小命都会赔进去。
正当宋璟踟蹰不决时,这阵子打了鸡血的陈县令恰巧从县衙出来,去指导城墙的修筑工作。
徐驰想,柳絮儿被单绫抓到县衙来了,莫非宋璟来讨还保释金的?两百贯在有钱人徐驰的眼里,虽然算不上大数目,但足以维持几千民工四五天的开支,能赖掉的话自然更好。
有心赖账的陈县令装作没看见宋御史,举步直奔东城区。
宋璟更不想看到陈县令,若是柳絮儿把他们二人之间的那点**事儿招出来了,天知道这无赖如何刁难自己。既有可能将自己扣押起来,禀报朝廷,治他的罪,但更可能的是,他会趁机敲诈盘剥,将自己的骨头都炸出油来。以陈县令的性格,宋璟更倾向于第二种可能。
显然,宋璟低估了徐驰的人格,徐驰只不过仅仅是想赖掉两百贯而已。徐驰虽然谈不上是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,但落井下石、乘人之危的事情,他还做不出来。
既然两人都不想看见彼此,大可以错身而过,两个人都落得清静。偏偏周萱狗咬耗子,多管闲事,一见宋璟,赶紧上前膜拜:“敢问宋御史,您这是要返回洛阳吗?”
宋御史只得虚应道:“正是,宋某向县令大人辞行的。”
宋璟望向徐驰时,神色尴尬,眼睛躲闪,完全没有一丝言官所应有的肃杀风味。
徐驰最善于察言观色,宋璟扭扭捏捏的神情,哪里逃得过徐驰的法眼。徐驰心中一喜,欠债的大爷,讨债的孙子,看来在大周朝,这句话也是有效的。
徐驰一旦想到自己是大爷,心里就有了底蕴,对着宋璟抱拳笑道:“嘿嘿嘿嘿,宋大人来看婶婶的吗?”